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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笔记 | 莫里斯·梅洛-庞蒂《知觉现象学》部分

  • lg644
  • 2022-04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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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知觉现象学》
[法]莫里斯·梅洛-庞蒂著,姜志辉译
商务印书馆,2001

在之前,阅读了福柯《规训与惩罚》的“身体”部分,而为了作为参照,接下来阅读了梅洛庞蒂的《知觉现象学》的部分内容,主要集中在引论、身体部分。

作为对比,福柯虽然在以往的成长史中,曾与梅洛庞蒂有着一定的交集,但福柯的思想主要仍是受到了萨特、海德格尔等人对于存在主义的思考。在《规训与惩罚》中,我们不难发现,福柯的分析思路仍然是围绕着“身-心”二元分离的思路来进行,并且将探讨的重心放在了“心”,也就是意识部分,这部分主要涉及到的关键词有知识、权力,而“身”则主要被当做呈现“心”的一部分,比如使用了规训、去个人化等方式进行表述。而梅洛庞蒂受到了胡塞尔现象学的影响,提出了一种观念“肉身化的主体”,认为还原论的主客分离思路很难对一些现象进行解释(比如战争军人的幻肢现象、盲人触物现象)。

因此,梅洛庞蒂在引论部分中,对现象学视野下的知觉进行了重构。大致有以下几个关键词:感觉、联想与回忆的投射、主义和判断、现象场。

先对“感觉”进行回顾。一般人们对于事物的认识,主要是从事物的“性质”进行入手。比如,当我们为了辨别红色与绿色的差别时,我们在大脑意识中已经有了针对红色与绿色的性质认识,才在这个基础上对事实的红色绿色进行辨别。但一种论述忽略了一种身体感知能力在瞬间感知方面的现象,而这种现象在猴、鸡身上体现的十分明显——猴、鸡对于最简单事实的了解,是关系,而不是从已有意识提取出来的绝对术语,前者也在人身上有所体现,并且是一种人的本能反应。从这里入手,梅洛庞蒂将人们对于事物的“实际知觉”分成了这几个流程,1-现象(事实知觉),也就是马上感受到的内容,2-“印象”、“偶然性”,这种可以被描述为一种情境式的存在,是一种“找不到”也“感觉不到”的自然过程物,3-知觉(实际知觉),也就逐渐过渡到了感觉层面。用一个例子来说明:当我们看到地毯上的一个红点时,只有考虑到贯穿红点的阴影部分,才能认为它是红色的,只有其性质仅在与光线作用的关系中,才显现为一种空间形状的成分,换一句话说,我们对于事物的认知参照了当下的情境,并且对于其性质的认知也是如此,而且,当下的认知先于性质的认知。对于后者,作者又举了缪勒莱尔错觉,来说明就算性质近乎相似,不同的情境确实导致了不同的知觉感受。

而相对地,还原论、经验主义、自然科学希望把人体的这种现象描述为一种由物理、化学属性刺激的一种系统,这样的分析思路在面对人们真实的感受、体验时,只是一种徒劳。

而接下来将对“联想”、“回忆的投射”进行回顾。作者依旧通过下方的一个实验图来表示,人们对于事物的认知,联想、回忆的投射并不是首要的因素,更多的,是一种在后文当中所提及的“前意识”之类的事物在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。在实验图中,若一个人先看左侧,再看右侧,则从右侧认识出左侧的难度较大,但如果直接让其从右侧找出一个隐蔽的图形(并不知晓相应图形的形状)时,则却又能直接找到左侧形状,反应较快。据此,梅洛庞蒂提出一种观点,认为“实际的过去”并不是通过一种联想机制(大脑的主动思考)被引入当前的知觉,而是通过目前的意识(灵光一现的感受)本身展现出来的,因此,“联想”、“回忆的投射”更多地是一种认知的结果,而不是促成其产生的因素。

但需要注意的是,上部分的内容主要还是针对某个事物进行认知建构的过程,而是什么引导了我们对某个事物产生了认知建构的必要?是“注意”。在梅洛庞蒂的概念体系当中,“注意”不产生任何东西,如果放在感官研究中,可能扮演着一种类似于传导信号的机制,是一种工具性的存在。作者举了一个例子,即,我们之所以在一个碟子的圆形外观中发现了几何圆,是因为意识把几何圆放在了碟子当中。不过,这里的“意识”更多地扮演着“注意”的引导角色,而不是一种直接闯入的“意识先于感受”的论断,换一句话说,意识被转化成了“不产生任何东西”的注意,已经被纯化到了身体之中,因此,“注意”是身体感官的一部分。而在这里,“判断”的地位如何?梅洛庞蒂认为,“判断”是作为感觉所缺少的,为了使得知觉成为可能的东西所引入的,其作用是为了抵消感觉的可能扩散,被放在了形成感觉、知觉之后的步骤当中。

而“现象场”这个概念,说实话我没太看懂。梅洛庞蒂在这里强调了一种观念,因为事物的“模棱两可”,因此,当我们去认识事物的时候,没有办法完全抛弃心理学哲学,也没有办法直接选取其一来认识,只能通过两者的结合来认识,因此,注重“现象场”似乎就成了联结哲学与心理学,也就是先验与经验之间的一种工具。但我似乎还是不知道这个的具体落脚点在哪里。我对于“现象场”的认识可能受到布迪厄“场域”的概念的影响,将其当做了一个针对情境的表述。

对上述内容稍微总结,梅洛庞蒂的观念大致是这样子的:注意-事实知觉-印象、偶然性-实际知觉-意识-事物。相对于原有的还原认识论,这里的链条将基于身体的感觉、知觉的部分延长开来。

下一部分,梅洛庞蒂就开始以“身体”作为一个主要的切入点,进一步探讨时间、空间透视(也就是将其作为情境性的一部分)以及身体与物体之间的关系(身体某种程度上也是物体的,但身体直接促成了对于物体的认知,因此身体又是有一定主体性的)。由于这一部分的说理内容太多,且内容十分繁杂,与上文的论述目的有一定的重合,我并没有将其全部阅读完,而是选择性的对一些案例进行描述,大致勾勒,并补充部分学者的文献述评。在讨论身体体验与机械生理学(还原论视角)时,梅洛庞蒂举了一个战争军人丧失部分肢体,但产生幻肢的现象作为例子,说明生理学将这种幻肢现象当做一种异常现象来处理,然而对于这位伤者来说,幻肢现象实际上是自己不愿意去感知这种缺失,而认为自己仍有正常人生活的能力的一种想法,不过一旦其在现实场景中,就会获得之前生理性表述的直接反馈。而在身体经验与传统心理学的探讨中,作者开头提出一个问题:身体是一个物体么?答案非也,身体虽然有和物体相类似的结构,但是,空间、身体、情境,促成了对于物体的认识,如果没有身体,物体也就不会被认识到,据此梅洛庞蒂将身体一方面保留其客观化的一定特征,另一方面又说明了其作为主体的存在。

接下来进行这部分的内容补充。梅洛庞蒂在这一部分引用了几个关键词:“身体意向性”、“身体图式”。对于前者,作者实际上想要说明,身体本身具有主体性,身体姿势本身就具有意义,是一种表情达意的能力,而这种表情达意的能力具体表现在“意向弧”上,这种意向弧“在我们周围投射我们的过去,我们的将来,我们的人文环境,我们的物质情境,我们的意识形态情境,我们的精神情境,更确切地说,它使我们置身于所有这些关系中。正是这个意向弧造成了感官的统一性,感官和智力的统一性,感受性和运动机能的统一性。”(梅洛庞蒂,2002,引用自季晓峰,2010)因此,身体的意识是一种比意识主体更为“先验”的存在。对于后者,作者将其看做是一个微观构建的视角,认为这是一种与处境相关的能力,并认为,这种“处境的空间性”(身体)的存在,促成了“位置的空间性”(身体去认识的物体),那么遵照这样的观念,身体就再也不是某种形式、中介、客观物了,因为身体自己也是一种主体存在。

对后半部分进行总结,即是季晓峰的论述——“我们的处境中的、身体的存在唤起了一个把自身呈现于我们的存在,并且我们必须将意识和理性降至地面,通过身体的表达而走向它,通过我们‘有某物存在’的知觉信念而走向它。是我们的存在,我们的处境,我们的身体主体生成了意义,我们就是以这种方式得以‘接触’这个世界,‘理解’这个世界。”(季晓峰,2010)

也许,福柯的身体观依然发挥着其作用,尤其是在讨论其与知识、权力等更为宏观层面的内容时,但梅洛庞蒂的身体观可以说是从微观层面进行了一个补充(虽然从师生关系来看,福柯才是梅洛庞蒂的课堂学生)——身体确实能被规训与控制,但如果从人自身的存在与发展来看,身体也是一个主体。两者相结合,依情况而用,也许才能发挥这两套分析体系的最大价值,这对学术、生活而言,都是如此。

参考文献:

梅洛-庞蒂 著, & 姜志辉. (2001). 知觉现象学. 商务印书馆.

季晓峰. 2010. 《论梅洛-庞蒂的身体现象学对身心二元论的突破》. 东南学术 (02):154–62. doi: 10.13658/j.cnki.sar.2010.02.011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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